为规范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辐照灭菌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委托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对灭菌流程等进行了明确。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条件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企业、辐照灭菌机构参照《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参考流程》进行辐照灭菌。辐照灭菌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辐照灭菌工作,确保灭菌质量。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和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华大生物集团旗下子公司:广州华大,江门华大,惠州华大,湖南华大入选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机构名录,截止到2月10日免费处理数量全国第一。
华大生物集团践行 “励志,感恩,弘毅,创新” 的企业文化,旗下各公司钴源、高能电子加速器辐照中心已于1月27日开始,为防控疫情的口罩、医用防护服、防护、面罩、正压隔离衣等提供免费辐照灭菌服务,保证相关物资及时得到安全快速彻底灭菌,保障医疗物资的供应。
3.疫情防控期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情况统计表
附件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参考流程
(2020年2月9日)
1.产品生产厂家选择需使用的辐射装置类型(钴源或者电子加速器),建议选择工信部推荐的辐照机构。 2.产品生产厂家和辐照机构按照《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应急规范(临时)》执行。 产品生产厂家确认所用原材料,是PE、SMS、SMMS等材料,如是其它材料,应注明具体名称。 产品生产厂家按要求监控生物负载水平,或由有资质的机构测定产品生物负载。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可能由不同材料生产。如果是PE、SMS、SMMS制作的防护服,可选择50kGy作为最大可接受剂量;如果是其它材料制作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由产品生产厂家提供样品,辐照机构配合辐照样品,进行辐照梯度实验后,按应急规范规定测试性能关键指标,确定最大可接受剂量。 按生物负载的检测报告,依据GB 18280.2-2015的标准按SAL=10-3灭菌保证水平确定灭菌剂量。 7.产品生产厂家提供样品进行吸收剂量分布测试,辐照机构确定最小和最大剂量位置以及常规剂量监测点(如果需要),制订常规辐照灭菌工艺。 辐照机构按照辐照工艺进行辐照,并确定辐照过程符合要求且实际的吸收剂量在要求的范围内。 9.每批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后,由辐照机构出具辐照证明书(注明要求、吸收剂量、放行批准人签字、用途),其中用途区别于普通医疗器械,仅限于应急使用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10.产品生产厂家根据应急规范的要求,进行产品放行。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